1.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,能胜任母婴护理员工作,有月子中心工作经验优先。
2.熟悉产妇与新生儿的基础护理知识及实际操作技能,品行端正,无违纪违法行为,无不良的从业记录。
3.自愿服从组织分配。
宁夏医科大学总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于2003年4月成立,位于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804号,注册资金 50万元。公司主要经营范围:住宿服务、道路货物运输、物业管理、车辆租赁、洗染服务、病人陪护服务,会议及展览服务等。2023年开设宁医大总院母婴健康管理中心,主要从事母婴生活护理、健康咨询服务、养生保健服务、婴幼儿洗浴服务、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等业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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